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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湿地研究中心理事单位工作会顺利召开

  2020年11月28日,国家湿地研究中心理事单位工作会在哈尔滨顺利召开。来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5家常务理事单位和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等12家理事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姜明研究员主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副司长鲍达明首先致辞。鲍达明介绍了国家湿地研究中心成立的背景、意义和筹建过程,并对国家湿地研究中心未来工作计划、运作机制等提出了建议。鲍达明强调国家湿地研究中心作为中国科学院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发起建立的全国性湿地研究机构,应围绕湿地科学的国际前沿和国家需求,加强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发展湿地科学理论,引领国内湿地科学研究,为国家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修复、履行国际公约和开展国际合作服务,并积极建设成为国家湿地保护管理部门与科学家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科学家交流的平台、国家湿地保护管理决策咨询智库。

  会议审议了国家湿地研究中心章程及理事单位、理事和秘书处名单,并颁发了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证书。来自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复旦大学生物多样性研究所、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等研究中心首批12家理事单位的代表相继发言。各理事单位表示国家湿地研究中心的成立意义重大,符合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的国家需求,并表示将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协作,合作开展全国尺度的湿地调查、监测及各类研究,积极推动湿地领域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制定,继续强化与相关部委的科技对接,合力搭建湿地研究的国际、国内交流平台,持续提升国际公约履约能力,为国家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与会专家还围绕“十四五”湿地保护管理的科技需求与规划、国家湿地研究中心重点工作计划展开了研讨。专家们认为在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深刻影响下,湿地研究需要综合生态学、地理学、水文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需进一步厘清并协调湿地保护与农业生产的关系;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修复的理论与技术体系;加强对重点湿地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强化泥炭地保护和修复等。专家们建议在推动我国湿地研究的基础上,加强与国家科技管理与决策部门的对接,系统梳理湿地保护管理经验,提出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方案,充分发挥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决策咨询智库的功能。

  此次会议是继国家湿地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及常务理事单位工作会议之后召开的首届理事单位工作会,标志着国家湿地研究中心工作已进入全面运行阶段。